拍攝屏東市大連社區年節慶氛攝影活動
一、拍攝主題:屏東市大連社區內之景致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2/ 2 /20 中午十二時止
三、抽獎時間:102年2月24日(日)pm5:00 地點:瑞光路林蔭大道
四、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大連社區發展協會、李世斌議員服務處
⋯⋯ 協辦單位:屏東新故鄉文教發展協會、屏東小號角室內樂團
五、規格及審核標準
(1)作品不分尺寸,上傳作品畫素品質需為1024*768(或1024*682)以上解析度,格式為JPG、JPEG或PNG,圖片內需有屏東市大連社區之景致或春節景物,可使用任何花邊、後製等方式呈現不同大連社區過年氣氛及風采,並為作品命名。
(2)參加者應於規定網址填具個人基本資料(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viewform?formkey=dElVTXRkaWUxSnpwSV9BYVFTbWd1a2c6MQ),並將作品標題(也可加上作品敘述-50字以內)、圖片景觀大概位置email至yoliciou@gmail.com (作品電子檔儲存命名規定:姓名及作品名稱)
(3)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後將以email / 電話通知參加者並附上抽獎號碼!參加者可至李世斌議員facebook粉絲專頁 「美麗大連攝影活動」活動專頁確認作品是否已被管理員上傳。
(4)每人最多可傳3張照片。
(5)如照片內容經主辦單位初步審核並無大連社區內將取消資格。
(6)另選出一名最佳創意獎/獎金2000元、一名最佳構圖獎/獎金1500元、
一名圖文並茂獎/獎金1000元,於當天(2/23)現場進行頒獎,獎項每人限得1件。
註:照片景觀位置須於大連社區內公共場所,例如:學校、公園、巷弄……等。
六、抽獎獎項
平板電腦、墾丁住宿券、電影票……等多項大獎。
七、作品評審
(1)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須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得獎作品預計於102/2/22(五)晚上九時前公布在facebook活動專頁,並以電話聯絡。
八、附則
(1)請於規定網址填寫個人基本資料
(2)抽獎序號產生以個人資料登錄先後為基準。
(3)參加作品如有冒借(抄襲)拷貝者將取消抽獎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4)領獎時將以印有姓名的身分證件做為身分確認並簽名。
(5)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6)凡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解釋或修正並公告之。
九、聯絡方式
李世斌議員服務處08-7361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