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資格
設籍於屏東縣縣民。
二、活動目的
為防止求職詐騙情況一再發生,特舉辦求職防騙創意宣導比賽,
讓民眾更了解求職防騙的重要性。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執行單位:冠岳廣告有限公司
四、評審辦法
由主辦單位代表組成評審團占70%評分,網路投票占30%評分。
五、評審標準
(分為靜態:如反詐騙標語海報 動態:如求職防騙創意短劇影片)
靜態
1、主題內容:35%
2、反詐騙標語(技術性): 35%
3、畫面設計(圖案配色):20%
4、構圖技巧(技術性):10%
動態
1、主題內容:35%
2、KUSO創意:35%
3、主題正確性:20%
4、拍攝技術後製:10%
六、獎項獎金
獎項:靜態:(反詐騙標語海報設計) 第一名8仟元、第二名7仟元、第三名5仟元 創意獎項:3名 各為3000元。
獎項:動態:(求職防騙創意短劇影片) 第一名3萬元、第二名2萬元、第三名1萬元 創意獎項:3名 各為5000元。
七、作品類型
靜態以反詐騙標語海報呈現。
動態以求職防騙創意短劇影片呈現。
八、作品規格
(一)靜態作品請拍照存成jpg檔,檔案解析度不少於300pixels/inch。
(二)影片類作品時間限制3~5分鐘短片,影片必須能以一般視訊檔格式擋播放者如MPG或MPEG,、 WMV 、AVI, RealVIDEO(rm或 rmvb)。
(三)以上作品請以作者-作品名稱為檔名, 儲存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作品名稱。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99年8月5日
(二)求職防騙創意宣導比賽網站:http://job.biz.idv.tw
十、收件規定
(一)收件截止日期:99年8月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為避免失誤,各項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報名表
2.著作權同意書
3.作品光碟(請在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三)收件方式:將上述物件妥善包裝,以限時掛號郵寄至80143高雄市前金區七賢二路203號8樓-3,「99年求職防騙創意宣導比賽」小組收,為防止作品在寄送途中損毀,作品全部以電子檔案收件,不接受實體作品。
(四)洽詢電話:07-2613131 郭小姐
十一、網路投票日期
99年8月6日~99年8月20日
十二、報名須知
(一)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
(二)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一項,恕不接受報名。
(三)請參選者於郵寄作品時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四)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由參選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五)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牌(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七)得獎作品以參選者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同時主辦單位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異議。
(八)得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頒獎典禮。
(九)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十)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http://job.biz.idv.tw/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