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憑證贈送讀卡機」統一發票推行及租稅宣傳活動
參加對象:設籍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之納稅義務人。
活動日期及時間(起):民國99年04月01日 09時00分(例假日除外)(中午休息)
活動日期及時間(迄):民國99年05月31日 17時30分(例假日除外)(中午休息)
兌換數量:共6200台。(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兌換方式:
設籍本局轄區納稅義務人備妥以下資料,即可至戶籍所在地本局所屬之分局、稽徵所兌領讀卡機1台(每戶限領1台):
(1)98年6月以後申辦之自然人憑證。
(2)戶口名簿正本。
(3)99年3~5月統一發票正本10張或餐飲、電器、電腦、珠寶等行業統一發票正本1張(發票驗後發還)。(已填載買受人統一編號、免稅商品發票或已於其他活動使用者不適用)
兌換地點:
屏東縣分局:屏東市北興街55號 731-1166
東港稽徵所:屏東縣東港鎮新生2路16號2樓 833-0132
潮州稽徵所:屏東縣潮州鎮永康街66號 789-9871
恆春稽徵所:屏東縣恆春鎮南門路98號2-4樓 889-2484
網址:www.ntas.gov.tw 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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