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99年黎明就業專案進用人力甄選簡章
壹.主旨
為因應「97-98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各計畫結束後就業市場之需求,屏東縣政府積極爭取「公部門就業計畫─黎明就業專案」計畫,以減緩99年較98年各項短期促進之就業機會減少,對就業市場所產生之衝擊,提供公部門短期就業機會,紓緩就業市場情勢。同時,為使人力運用更多元,本案招募秉持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進用人員甄選作業。
貳.依據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定公部門就業計畫-黎明就業專案規定辦理。
二、 99年1月5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1月15日勞職業字第0990512052T號及99年1月20日勞職業字第0990512060號函辦理。召開之「『公部門就業計畫-黎明就業專案』公部門提案計畫審查會議」審查結果辦理。
三、 屏東縣政府辦理黎明就業專案進用人員作業規定辦理。
叁.計畫期程:自99年3月1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最長6個月為限)。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本府勞工處
二、協辦單位:各用人單位及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站)
伍.公告事項:
一、需用名額:計814人,另視考試成績酌增備取人員,供用人機關遇有臨時用人需求時遴用。
二、工作內容:
(一)照顧服務:包括協助獨居老人、身心障礙服務、婦女福利、兒少福利、兒童發展、單親家庭、外籍配偶家庭、弱勢勞工及家庭、課後輔導等全人關懷訪視;國中小圖書館管理等。
(二)觀光休閒:包括協助觀光旅遊地點之環境清潔、景觀維護、空間營造、導覽解說、旅遊資訊彙整、藝文推廣、觀光區稅籍資料建檔、原鄉文化傳承解說、展場館務營運協助、農特產品行銷等。
(三)勞安衛生:包括協助勞工安全衛生宣導與資料建檔相關工作。
(四)協助就業:包括協助推動就業促進與就業關懷等。
(五)其他災後重建工作:包括協助資料建檔、建置數位新聞影像資料及目錄檢索系統、登革熱防治宣導與環境維護等。
三、工作地點:(詳請參閱附表4需用人數一覽表)。
四、計畫對象:
(一)學經歷:依各工作項目之需求。(詳請參閱附表4)
(二)身分別:以特定對象(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等。)為優先。並參酌用人單位各工作項目需求決定。
(三)現設籍本縣之失業勞工。
(四)男性須役畢或持有免役(或除役)證明。
(五)本案排除目前在本縣各項就業促進方案(或計畫)上工者。
五、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期程及方式:
1.報名時間:自99年2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6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以親自或委託報名方式受理(不受理郵寄報名)。
3.請欲參與者,審慎評估用人局處之職缺名稱及工作地,是否符合個人條件,每人以登記一項計畫之工作、配置地點為限,重複登記者,取消甄選資格。
4.受理登記及甄選地點分區如下:
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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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鄉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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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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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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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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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九如、三地門、里港、長治、高樹、瑪家、萬丹、霧台、鹽埔、麟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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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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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自由路17號
(電話08-755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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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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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竹田、內埔、萬巒、新埤、泰武、來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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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里老人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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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鎮永春里永定路42之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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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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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新園、崁頂、南州、林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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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區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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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鎮新生三路175號
(電話08-83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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枋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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枋寮、枋山、春日、獅子、
佳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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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屏南服務中心中華電信2樓(枋寮就業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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枋寮鄉中山路240號2樓
(電話08-87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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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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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城、恆春、牡丹、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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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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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鎮天文路1號
(電話08-888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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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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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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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社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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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鄉中興路39號2樓
(電話08-86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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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應備證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各項證件正本及A4影本乙份(依序排列裝訂),影本繳交備查,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1)報名表(如附表2),含無工作證明切結書1份(如附表3)。
(2)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如具特定對象身分者,請依各身分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5)其他足以佐證之經歷證明或專業證照。
(6)具特殊身分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附表1。
5.資格審查:由受理單位進行報名者資格審查,審查通過者,並現場通知參加考試時間及地點。
六、甄選方式:
(一)評分標準:資格條件、表達、態度…等。
(二)甄選時間:99年2月23日(星期二),當日上午9時30分起。(9:1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三)甄選地點:同受理報名地點。
(四)如有工作項目所需證照,請於面試時,攜帶相關證照正本到場供評審委員審閱後發還,以為酌予加分之依據。
七、錄取方式:以成績總分最高者,依序擇優錄取,如遇總分相同時,以特定對象優先,如同為特定對象時,以抽籤決定之,如有成績績優而所報名計畫已足額錄取時,得經報考人同意後調整至其他尚有缺額之工作項目。
八、榜示日期:99年2月26日下午17時前公告於本府、勞工處網站及勞工處公告欄。
九、工作待遇:每日薪資800元,享勞保、就業保險、職災,健保、勞退金提撥及提繳積欠工資墊償金;每月工作日數最多不超過22天。
十、簡章索取:請上屏東縣政府(http://www.pthg.gov.tw/)、
十一、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報名、甄選日程需作變更時,於簡章索取各網站上公布或以第四台電視廣告公布。
十二、洽詢電話:
(一)屏東縣政府勞工處08-7558048轉60、61、62、63、64、65。
(二)屏東縣政府屏南服務中心枋寮就業服務台08-878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