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屏東縣創意街舞大賽簡章
【創 意 聖 誕 .街舞大賽 】
一、主旨:藉舉辦街舞活動吸引屏東縣市社區青少年族群參與藝術文化,同時鼓勵參賽 者以聖誕創意為主軸,提昇年輕族群能更加重視生活文化環境之維護,為社區永續發展而共同努力,打造美麗而優質的社區文化。
二、計畫名稱:「2010創意聖誕.街舞大賽」。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屏東縣屏東新故鄉文教發展協會
李世斌議員服務處
四、協辦單位:屏東縣各社區發展協會
屏東縣各級學校
屏東小號角室內樂團
五、比賽日期:99年12月18日(星期六)晚上5時。
六、比賽地點:屏東市中山公園椰林大道
七、比賽方式:
1.每隊出場前須先表演啦啦隊呼,內容以聖誕節相關為素材之相關語句。
2.每隊可邀請親友團於表演台下配合鼓掌或隊呼營造氣氛,此列為評分加分參考。
3.啦啦隊呼結束,立即表演街舞。
八、參賽資格:凡熱愛舞蹈之民眾皆可組隊參賽。
九、組隊方式:
1. 以團體組隊方式參加,每隊參賽人數3至10人,參賽者須自備合法之CD格式音樂2片(1片於報到時繳交,1片自存備用)。
2.比賽組別:
(1)少年組--國中以下(含國中) 限15隊
(2)青年組--高中以上(含高中) 限15隊
註:國中.小學之選手可越級參加青年組,但若該組參賽隊員中符合青年組參賽資格者超過全隊參賽人數三分之一,該隊將歸類為青年組。
十: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年12月16日止。
2. 報名表:
(2)現場索取:屏東新故鄉文教發展協會7361789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服務台7360331
屏東小號角室內樂團7372099
3.報名方式:
(2)親自送件:請填妥報名表後至本會報名-屏東市自由路331號。
十一、評比規則:
1. 評分標準:表演及技巧40%、創意30%、團隊默契10%、啦啦隊呼10%、造型10%。
2.表演時間:每隊表演時間限定為3至5分鐘、未達或超過時間者,以30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成績5分。
(1)比賽時間自啦啦隊呼開始計算,到舞曲音樂結束之同時停止計算比賽時間。
(2)各參賽隊伍應於比賽當日下午4時起至4時30分,至比賽現場完成報到及抽籤手續,採先報到先抽籤,逾期視同棄權。
十二、評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具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
十三、獎勵辦法:
1.各組優勝隊伍獎勵如下:
(1)第1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獎狀乙只。
(2)第2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乙只。
(3)第3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獎狀乙只。
(4)另增設最佳人氣、最佳造型獎
( 5 ) 凡報名參賽即送精美紀念品。
2.前3名若有總成績同分時,以全體評審表決決定名次。
3.各組冠軍隊伍將受邀擔任2010年屏東縣跨年晚會表演。
十四、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僅能報名一組別參賽,且嚴禁冒名頂替違者該隊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2、各參賽隊伍對於同組其他參賽者資格有異議者,須於該組比賽結束後1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提出參賽者身分之查驗,逾時不予受理。
3、各參賽者請於比賽開始前到達會場向大會報到,比賽進行中經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4、燈光及播音設備(卡式、CD錄放音響)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所需服裝、道具、音樂帶內容均應自備,並須派專人負責,請各隊負責人員務必於報到時攜帶音樂帶至音控處試播,並於該隊比賽時親自至音控室配合播放,以上規定請務必配合,如未依規定而造成比賽之瑕疵,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5、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表演權由創作者及表演者分別享有,現場禁止錄音、錄影及照相。
6、作品錄製播出權由主辦單位所有。
7、參賽者務必於比賽當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便查驗身分,如未攜帶者,以棄權論。
十五、附則:
1.活動期間由主辦單位統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2.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3.每組報名隊伍未達六隊本會有權更動組別或取消該組比賽。
十六、本計畫經奉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者,得隨時由承辦單位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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