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愛你一萬年系列活動~
「水水的萬年溪」 攝影比賽
一、 主協辦單位:屏東縣屏東新故鄉文教發展協會
屏東縣李世斌議員服務處
二、攝影主題:屏東市萬年溪之景觀
三、獎項與獎金
(一)參加條件:
1.凡愛好攝影人士、學生均可參加。
2.須以屏東市萬年溪入題。
(二)獎勵: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獎狀一張。
第二名:獎金:二萬元,獎狀一張。
第三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張。
佳作十名:獎狀一張。
四、作品形式:
參賽作品需含實體相片乙張和作品光碟、作品故事(敘述)。
(一)實體相片:
請輸出或沖印8x12英吋之光面相紙規格乙張,正反面請勿留任何註記,並不得留白邊,彩色、黑白不拘。
(二)作品光碟:
(1)照片原始檔需達1000萬畫素(約3648X2736)以上,檔案格式
為JPG檔或TIFF,並不得翻拍拷貝、圖層、插點放大、人工加色、
刪除背景、電腦合成、後製等方式處理影像。
(2)作品電子檔名,請註明作者姓名與作品名稱。(檔名編寫:
姓名_作品名稱)
(3)電子檔光碟片上請書寫作者姓名與作品名稱,照片電子檔需與
沖洗照片相同。(檔名編寫:姓名_作品名稱)
(三)作品敘述
創作體例不限,請以100字為限;非以中文書寫者,請附中文
翻譯。
五、報名方式
將實體相片、作品光碟和報名表、信封封面(如簡章附件或至本會網站下載)掛號郵寄至本會。
六、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
七、評審
(一)實體相片與作品故事(敘述)均視為審查內容。
(二)由本會遴聘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
八、公佈
得獎名單預計8月底於本會網站公告,並另以email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九、出版與推廣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且優先之出版權利,出版時不另行支付稿費。
(二)作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必要之編輯、整理、印刷書面刊物,亦同意以電子形式儲存利用(例如以影像掃瞄、光碟形式,或電腦網路連結),並授予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及轉載之權利。
(三)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辦理展覽。
十、附則
(一)每人限投稿一件作品。
(二)參賽作品創作必須未曾在任何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過,嚴禁
抄襲及代筆,參賽者若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須自負一切法律責
任,得獎作品若經發現且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並
得追回獎金及獎狀。
(三)為求比賽公平,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比賽。
(四) 得獎者應於接獲得獎通知時,提供主辦單位該得獎作品之及相關
之權利證明文件(例如作品中人物之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五)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次活動使用,活動結束後即銷毀。
(六)郵寄參賽作品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參賽資料一律不退件,請自留
底稿。
(七)獎金均須應依據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
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含),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
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若獎項總額超
過NT$20,000,需另繳納10%稅額。另若獎項總額超過NT$5,000(含)
需另繳納2% 二代健保費用。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
獎資格。
(八)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
單位得隨時修訂補充,請留意本會網站。http://www.sb555.com
電話:(08)736-1789 傳真:(08)736-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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