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怡君屏東報導】「擴大內需22.56億元補助款因為縣議會未完成審議,面臨流失,縣府深感遺憾!」屏東縣政府昨〈二十六〉日表示,屏東縣議會審議 擴大內需計畫的時間,全國最末;今日不通過擴大內需計畫,更是全國唯一!這一來勢必違反行政院九月底前完成發包的規定,七百餘項屏東建設面臨泡湯,因此, 對於全縣最高民意機關的作為,縣府強調,難以苟同、深感遺憾!
縣府表示,中央要求屏東縣提報擴大內需計畫的期限只有48小時,縣府團隊緊急會商提報,包括最迫切需要的治山防洪、配合東港溪整治的橋樑改建、公共工程未 編足預算的增列、向中央爭取經費未果的工程、累積近三年的縣議員等各級民代、鄉鎮公所、社區及地方人士提報的建設案等,統統囊括其中,如此何來綁樁之說?
又,旨在提振97年下半年經濟景氣的擴大內需案,急迫性自不待言,加上各縣市都欣喜有大筆中央補助款到位,促進地方發展,多是府會合作讓預算通過法定程序,儘速施工。
結果,屏東縣議會是全國最後一個審議的地方議會,從一開始就有媒體披露是技術性杯葛,預算通過不樂觀,但仍認為代表民意的縣議會將以縣民福祉為優先,但屏東縣議會卻在最後一天議程流會,成了全國唯一不通過擴大內需計畫的地方議會。
縣府表示,在審議過程中,議會要求依人口數分配額度,這樣的分配邏輯對人口數較少的鄉鎮根本不公平,事實上,縣府是以人口數分成五個等級分配給鄉鎮市公所,避免發生「胖者恆胖,瘦者恆瘦」的情況,減少城鄉差距的發生。
其次,內政部營建署正式公文要求縣府〞先發包,保留決標〞,但縣府遵照辦理之後,卻被誤解為不尊重議會。
縣府指出,22.56億元對財源不足的屏東縣非常重要,更是全體縣民應該獲得的資源,可以增加屏東建設、就業機會,達到活絡地方經濟的效果,結果,卻因為 「代表民意」的縣議會未完成審議,導致全體縣民受害!面對如此結局,縣府強調難以苟同、深感遺憾!2008/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