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徵選活動辦法
壹、主旨
莫拉克風災發生迄今已將屆一年,台灣南部大半區域皆受到風災的肆虐,造成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嚴重損失。為詳實紀錄屏東地區風災由發生、重建和新生的歷程,辦理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徵選活動。
貳、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參、辦法
一、徵選內容:凡莫拉克風災由發生至災後重建這一年期間,與風災相關的所有影像,如設施頹圮、橫水肆流、災後重建、生機再現等各種照片,拍攝地點和事件限於屏東地區。
二、影像規格
1. 照片黑白、彩色、數位照、尺寸不拘。
2. 作品不得格放、裝裱、疊片、電腦合成。
3. 作品背面請浮貼送件表、詳填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拍攝者、拍攝時間、地點、照片說明。(如附件)
4. 繳交作品請提供影像光碟檔。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9年5月31 日(星期一)截止,以掛號郵件將作品原件或清晰之原件複製品(影本或影像檔案)寄至指定收件地點,或於週二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點三十分機關上班時間,親送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圖資科面交。(郵寄者以郵戳,面交者以點收日期為憑。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四、收件地點:900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圖資科收。信封請註明參加「莫拉克風災照片徵選活動」。
五、獎勵辦法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就參選作品進行評選,遴選優勝作品,每張作品發給700元圖片版權費。
六、公佈獲選名單:擇期另行公布於本處網站,網址: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肆、附則
一、獲選照片之著作財產權及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平面、網頁、數位化重製及編印圖錄之權利,不另給酬。
二、參選者務必擁有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若經採用而致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三、活動洽詢:08-7360330 轉2112 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