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活動為本府執行教育部體育署「102年打造運動島計畫—運動樂活島推廣專案—地方特色運動」必辦項目。
二、舉辦日期與時間:訂於102年10月19∼20日8時40分∼15時,假屏東縣立體育館週邊舉行。
三、開幕典禮:102年10月19日上午10時,假屏東縣立體育館前草皮旁主舞台區舉行。
四、活動項目:分為歡樂田徑區、競技運動區、民俗體育區、健康促進區、運動產業區。
五、活動辦法:參加之民眾至服務台領取闖關卡進行闖關。
(一)田徑場內設有歡樂田徑區9關,完成5關即可兌換紀念 品。
(二)體育館及前草皮廣場設有健康促進區13關、運動產業 區4關、民俗體育區4關、競技運動區9關、表演節目31 個,以上各區分別完成2關即可至縣立體育館內服務台 領取紀念品乙份
六、配合活動:
(一)屏東縣政府稅務局統一發票暨租稅宣導活動:請各單位轉知每人捐5張發票(102年9∼10月份發票),即可 於該局攤位兌換精美贈品。
(二)屏東教育大學辦理免費國民體適能檢測。
(三)縣立體育館內之運動產業區,有大田精密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全新飛翼高爾夫精品有限公司、台灣迪卡儂 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划船協會全力支援之自行車、高 爾夫球、全民運動及划船活動,歡迎民眾踴躍參與。
(四)三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費贊助生活飲料。
七、工作人員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依實際參與天數補休1∼2日,惟課務請自理。
八、大會工作人員請於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7時30分前報到,設攤工作人員請於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前報到,各攤請於上午8時30分前完成佈置(車輛亦於同時離場),請設攤學校自備延長線及多孔插座。
九、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40分表演活動正式開始,各表演單位請於表演前30分鐘報到(表演區報到處位於長春路入口)。
十、帶隊參加活動之縣屬教師准予公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依實際參與天數補休1∼2日,惟課務請自理。
十一、獎勵:
(一)表演單位:准予帶隊人員4名各頒發獎狀乙紙。
(二)各區關主:擔任1天者給予嘉獎1次,擔任2天者給予嘉 獎2次,每關敘獎人數以4人為限。
(三)參加獎勵:為鼓勵師生參與活動,各校帶隊老師憑8位 學生過關後之闖關卡(屏南、離島、原住民區4位)現場頒予獎狀乙紙。
(四)籌辦活動之工作人員依縣府相關規定從優敘獎。
十二、關於10月19∼20日2天參加縣立體育館活動者,車輛請依順序排放於體育館前仁愛路上,小型車請靠仁愛國小段停放,中、大型車請靠屏東女中段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