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9╱自由時報╱第A14B版╱屏東焦點╱吳明忠
記者吳明忠╱屏東報導〕緊跟著立法院的腳步,屏東縣議會昨天通過縣議員李世斌所提的人權議案,是全台灣第十二個通過人權議案的縣市議會。
議案主要訴求在於,世界各國若出現嚴重戕害人權並違反兩大公約現象,台灣政府應將這些國家的政府高官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禁止這些人權惡犯入境台灣,透過人權議案譴責世界上包含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內的人權戕害者。
議案昨天通過後,法輪功成員隨即在議會演出行動劇,諷刺中國迫害在中國境內的法輪功成員,除民進黨籍縣議員李世斌出席外,民進黨縣議員林玉花、李清聖、盧同協也出席聲援,法輪大法協會屏東縣代表、現任賽嘉國小校長楊秋南,更現身譴責中國政權迫害法輪功成員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立法院通過的兩公約,亦即「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李世斌指出,民主化後的台灣政府重視人權與立法,立法院去年十二月七日已通過人權提案,拒絕違反人權的中共官員入台,提案是由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在立法院提出的。
李世斌強調,人權提案由田秋堇提出更具歷史意義,因為當年爆發震驚台灣的林義雄家族血案時,田秋堇正是林義雄的助理,屏東縣議會通過人權提案的象徵意義在於讓後代子孫能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安身立命,自由和平的生活,不受任何違反人權的身體與精神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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